为了推动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和生态园林城市,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并结合青岛市的实际,特制定本《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条例规定,该法适用于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及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活动,包括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和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海洋生态美丽示范中心**:青岛致力于成为全球海洋生态美丽示范中心,注重海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通过实施一系列海洋生态保护项目,如海洋公园建设、海洋污染治理等,青岛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这些措施不仅改善了海洋环境质量,也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
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科研与国际交流:推动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循环经济。参与国际环境合作,管理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宣传教育:承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责任,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通过这些职责的履行,青岛市环境保护局致力于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