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出台具有深远的意义,由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阐述。这部条例旨在平衡发展与保护、科学性与现实性,以及分类保护与分级管理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实现气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国家有组织地规划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确保合理布局和资源有效利用。对气象设施的保护严格,未经批准禁止迁移或损坏。 气象探测与资料共享:各级气象台站进行气象探测并提供资料,其他机构需按规定提交气象探测资料。同时,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禁止危害探测设施的行为。
气象法的主要内容:气象法主要包括气象设施的建设与保护、气象探测与预报、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气象服务等方面的规定。其中,强调了气象设施作为基础设施的重要性,规定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措施,确保了气象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为了确保气象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我国制定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旨在保护气象设施和相关环境。条例定义了气象设施包括气象探测设施、专用传输设施及大型技术装备,强调了气象探测环境是保障探测数据质量的关键区域,需要避免干扰。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出台具有深远的意义,由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阐述。这部条例旨在平衡发展与保护、科学性与现实性,以及分类保护与分级管理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实现气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气象探测的准确性,气象部门制定了严格的规定来保护探测环境和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此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气象站,包括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自动气象站等,以及高空气象探测站、天气雷达站等特定设施。
为了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并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授权制定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条例》中定义的气象设施包括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以及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